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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6章 火起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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兵败如山倒。

只要开始跑,那就比谁跑的快,跑的快真的能活,跑的慢那就只有死。

刚才一哄而散的锦衣卫又冲到了最前面。

这群人是锦衣卫二代。

二代也就代表着他们可以躺在祖辈或者父辈的功勋上过好日子。

好日子的前提是吃饱穿暖,衣食无忧,继而就是吃喝玩乐。

马球高级的玩乐,一匹好马又是身份的象征。

这群二代们家里都有马,所以他们的马术真的很好。

哪怕是后上马,他们也能用娴熟的马技很快地追上前面的人。

跟着余令一起来的这些关中子弟……

说白了都是可怜人,一个武功卫所才多少匹马,他们能学习骑马还是最近的事情。

马术根本没法比。

苏怀瑾领头,手持神臂弩,追上一个,对着后脑就是一箭。

为什么这么射,因为这样最准,也最方便。

这么近的距离,就算是瞎子他也能射的准。

在他们的带领下,追袭击战变成了一面倒的击杀。

肖五扛着旗用腿跑。

一没死透的汉子知道肖五是扛旗的,知道自己活不了了,手脚并用死死地缠着肖五,想把他绊倒在地。

肖五生气了,旗帜往地上狠狠的一顿,旗杆插进了泥土里。

肖五弯下腰伸出大手抓住不让他跑的那人的双耳。

深吸了一口气,手腕一转。

嘎巴一声脆响,那汉子就能清楚的看到自己的后背了。

肖五觉得不解气,握紧拳头照着脸就是一拳。

“让你抱额的腿,让你挡额的路,没读过书么,好狗不挡道,……”

吴秀忠望着一出手就扭人脑袋的肖五打了个哆嗦,没好气道:

“你用旗杆就能戳死他,为什么非要伸手,你脑子好歹转一下啊!”

“要你管,你当你是余令啊!”

吴秀忠深吸一口气,他觉得他和肖五八字是真的不合。

他的每一句都能说的人火起,都能燃起你捶人的欲望。

“不能直呼令哥的大名!

“沈毅怎么可以,老爹怎么可以,茹让怎么可以,我怎么不可以……”

“令哥是官!”

“官就不是人”

吴秀忠吐出一口浊气,给了自己两拳:

“别说了,快跑吧!”

王辅臣坐在一旁嘿嘿的乐,他是跑不动了,也不想跑了。

他觉得这个石锤也不顺手,用起来有些别扭。

不是重量不合适,而是不合适发力和收力,变化太少,遇到扎手硬茬子容易被人给活活的磨死。

他决定这次回长安之后找人打一把六合长枪。

隔老远就能捅死人的那种。

吴秀忠开始跑,肖五想了想跟着跑。

肖五一边跑一边用旗杆的底部戳人,只要能动的他都戳一下。

刚才他被吓了一大跳,为了不再被吓一跳他下了死手……

旗杆是阴干枣木,因为底部需要经常着地,着地容易沾染土地的湿气,时间久了木头容易开裂和变形。

所以在做这杆旗杆的时候底部旗杆每隔半尺都扎了铜箍。

为了拿旗的人省力,在根部还留下了一个尖尖头。

方便旗手扎进土地里。

这玩意又大又沉,底部还尖尖,掂起来往人身上顿一下,那和长矛扎人没多大区别。

而且这玩意还死沉死沉的,又像是一个钝器。

“跑起来啊!”

“他在动!”

吴秀忠无奈道:“一会儿就不动了!”

“不行,活的,令哥说不留活口!”

“真是造孽啊,为什么令哥让我来保护你的安全,下回让朱大嘴来!”

肖五咧嘴一笑:“大嘴有朱存相能打么”

“啥”

战场在此刻已经来到收尾阶段。

余令说的不留活口没做到,还是有一百多人骑着马跑了,转眼就不见了。

这群人在马背上长大,他们的马术比苏怀瑾他们好多了。

只要他们想跑,这群人还就真的很难追上。

第一件事清点伤患,这是余令最担心的事情。

随着队长开始下达命令,班长统计伤患,二十个呼吸不到人数就出来了,受伤人数五十七人。

等大队长把结果汇报过来,余令觉得真是神佛保佑了,没有死亡。

“统计原因!”

命令再次下达,这一次速度就慢了些,大约用了一盏茶。

受伤的五十七人有一半是被箭矢所伤,另一半是拼杀受的伤。

自己等人在山丘上居高临下,车子全部放倒横放,盾牌都有。

都这样了还能被箭伤一半,不得不佩服草原人的弓。

“大牙,带着兄弟们先救人……”

“是!”

“其余人收拾战场,东西归小队,大队长可以自行挑拣三份自己看重的东西,班长挑一份,剩下的均分!”

余令的话音落下,队伍里响起了欢呼声。

虽然跑了一百多人,这里还留着三百多匹马。

就算均分每个人最少也能获得一匹马,再加上来时的食盐和茶砖……

这一趟……

果然是富贵险中来,出来一趟,下半辈子衣食无忧。

连受伤的兄弟眼里都冒出了炙热的光。

心里暗暗决定一定要活着回去,只要活着,就有属于自己的马了。

望着众人开始忙碌,余令开始思考。

战阵是有用的,余令看的很清楚,队伍里只要有一个人受伤,其他人立刻就会反应过来,然后顶上去。

因为大家是一个整体。

只要不是遇到不可匹敌的力量,战阵不光可以把每个人的力量发挥出来,还能形成一个质变。

单打独斗不行。

单打独斗容易被人围着杀。

余令觉得这次没有死亡多亏了战阵,也多亏了去年临行前那数月的艰苦训练。

平日多训练,战时少流血果然是至理名言。

也只有不断地训练和战阵法的演练,才能让人人看不起,被称为乌合之众的军户们有了改头换面的机会。

若是直接选三百人不训练,这一次怕是真的完蛋了。

这条路是对的。

另一条路就是火器,余令觉得真的要往京城走一趟了。

毕竟是一国之都,那里定然什么样的人才都有。

火器这条路必然要走。

一个仅凭着爱好就能研究出类似马克沁重机枪并取名迅雷铳的男人。

这样的科技狂人他都不知道他的体内蕴含着多大的能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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