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7章 啊~~主播主播!为什么呀?(1/2)
张伟看着屏幕上那一片求知若渴,哦不,是求“刑”若渴的弹幕,嘴角勾起一抹不屑的冷笑。
他慢悠悠地开口,声音里带着三分戏谑七分了然:“啊~~主播主播!为什么呀?”
“是不是这个问题已经在你们的小脑袋瓜里盘旋了?”
“是不是觉得,哎呀,我跟我老婆那啥,天经地义!我给我老婆钱花,那更是模范丈夫的体现!”
“怎么这两件美事凑一块儿,就‘啪’!进去了呢?”
张伟故意模仿了一下手铐锁上的声音,还挑了挑眉,眼神里满是“就这?”的轻蔑。
弹幕瞬间被引爆!
【帅到没朋友】:卧槽!主播你不要太过分!你这是在公然侮辱我们的智商!虽然我确实没想明白……
【今晚打老虎】:可恶!又被他装到了!主播,你是不是在我们脑子里安了监控?!
【我家哥哥宇宙第一帅】:我感觉我的智商受到了碾压!主播,求你做个人吧!
【吃瓜群众路过】:虽然被鄙视了,但……为什么啊?我真的好奇!
【我是凹凸曼】:主播你这个表情,我感觉我被侮辱了!但是……我还想听!(贱兮兮)
【练习时长两年半的个人法学生】:主播!你伤害了我,却一笑而过!(悲愤)但请继续!
张伟看着这些“悲愤交加”却又充满期待的弹幕,心中的愉悦又多了几分。
火候差不多了。
他轻轻咳嗽一声,收敛了脸上的戏谑,镜片后的目光瞬间变得专业,仿佛刚才那个插科打诨的人根本不是他。
“好了,各位水友,玩笑归玩笑,普法时间到!”
“首先啊!我们必须明确一点,李某和他那位‘提供服务的人员’,在小旅馆门口,通过电话约定,准备进行交易的那一刻,双方的法律身份是什么?”
张伟声音沉稳,条理清晰。
“在他们互相认出对方之前,李某的身份,是‘嫖客’。而他老婆的身份,则是‘失足妇女’,或者更准确地说,是‘卖淫者’。”
“这一点,有疑问吗?”
他顿了顿,目光扫过镜头,仿佛能洞穿屏幕,看到每一个观众的表情。
“可能有人会说,他们是夫妻啊!夫妻之间的事情,怎么能算卖淫嫖娼呢?”
“没错,夫妻之间正常的亲密行为,以及夫妻间的财产赠与,当然不违法。”
“但是!”张伟加重了语气,“高育良书记曾经教育过我们,工作的时候,要称职务!”
“在这个特定的情境下,他们双方在达成‘交易’意向时,是以‘嫖客’和‘卖淫者’的身份进行的。”
“双方已经就服务的项目、地点以及最重要的——价格,达成了一致。”
“虽然,因为后续戏剧性的‘认亲’以及‘全武行’,导致实际的性行为并未发生。”
“但是,在我国法律中,这已经构成了‘约定卖淫嫖娼’,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明确规定的违法行为。”
“通俗点说,就是‘嫖娼未遂’和‘卖淫未遂’。”
“所以,即便他们是夫妻,但在那个特定的交易框架下,他们的行为性质已经发生了改变。”
“因此,帽子叔叔对他们分别处以拘留和罚款,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。”
张伟语速不快,但字字清晰,逻辑严密。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